關于做好2007年廣西公共管理碩士(MPA)
專業學位研究生報名工作的通知
學院各部門:
根據國務院西部開發辦《關于做好2007年西部地區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研究生報名工作的通知》(國西辦人[2007]13號)精神,從2006年開始國務院西部開發辦與浙江大學共同舉辦了西部地區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班。本學習班招收在編科級以上公務員參加學習,每位考試合格被錄取的學員的學習費用共計3.3萬元(包括學費、論文指導費、論文答辯費),其中,國務院開發辦補助1.1萬元/人,浙江大學補助1.1萬元/人,各地自負1.1萬元/人。現2007年的招生工作已開始啟動,請各部門于2007年6月23日前將報名參考人員名單送學院人事處。(詳見附件)
人 事 處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國務院西部地區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文件
特急 國西辦人[2007]13號
關于做好2007年西部地區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研究生報名工作的通知
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西部開發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西部開發辦,湖南湘西自治州、湖北恩施自治州、吉林延邊自治州人民政府:
為滿足西部地區對高層次公共管理專門人才培養的需求,更好的促進東西部交流與合作,國務院西部開發辦與浙江大學共同舉辦了西部地區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習班。
為做好2007西部地區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習班的招生工作,請各有關單位認真做好本地區的招生工作,積極發布招生信息,加強與各有關部門的協調和溝通。現將報名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養目的
以提高培養對象戰略思維能力、政策研究與決策能力、管理創新能力為重點,培養一批具有公仆意識、廉潔、勤政、高素質、專業化的公共管理干部,為西部大開發和構建“和諧社會”服務。
二、招生對象和學制
(一)招生條件
1、西部地區在編科級以上公務員(“西部地區”是指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區、陜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自治區、新疆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廣西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湖南湘西自治州、湖北恩施自治州、吉林延邊自治州)。
2、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
3、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畢業(一般應有學士學位)、工齡3年以上(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期為2007年7月31日)、年齡、性別不限。
(二)學制
學制2至4年。學員完成全部培養環節,經浙江大學學位委員會表決通過后,頒發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證書。
三、報名程序及要求
(一)考生預報名
各位考生在6月30日前向當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西部開發辦,湘西、恩施、延邊自治州西部開發辦報名,同時報送填寫好的下述材料:
1、《浙江大學西部地區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習班學習申請表》(附表1);
2、《報考在職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業績表》(附表2);
3、身份復印件1份;
4、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復印件1份;
5、工齡證明1份,要求寫明如下內容:姓名,性別,年齡,在本單位工作的起始時間,實際工齡、行政職務等,并由單位人事部門蓋章。
6、《報考在職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業績表》中所列舉的成果復印件1份。
(二)各地西部開發辦審核與推薦
1、各地西部開發辦收到考生報名材料后,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初選名單,并填寫《推薦資格證明》(附表3),報國務院西部開發辦、浙江大學確定。
2、初選時資格審查的內容:
(1)核對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核對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重點審查是否屬于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畢業。
(3)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工齡證明。
(4)單位出具的工作業績表。
3、初選通過的考生遞交的所有材料由各地西部開發辦審核后留存,待復試錄取時再由浙江大學向各地西部開發辦收取。
4、在審查時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不給予報名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必要時,請浙江大學委托有關權威部門對考生的學歷、學位證書進行認證。
(三)考生正式報名
在資格審查結束后,請通知初選通過的考生以下事項,以辦理正式報名手續。
1、《浙江大學2007年招收在職人員攻讀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招生簡章》將在6月中旬公布,請查看浙江大學研究生院學位辦網站(http://grs.zju.edu.cn/xueweiban)了解2007年考試科目、聯考輔導資料、考試時間等相關信息。
2、正式報名采取網上報名與現場報名相結合的方式。7月10日前后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網站(http://www.cdgdc.edu.cn)會公布各地網上報名與現場報名的具體方法。報名工作由所在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具體組織,務請各位考生明確所在省市網報網站、網報時間、現場報名時間、地點等相關事項。
3、浙江大學MPA教育中心會在正式報名前與初選通過的考生聯系,考生接到通知后進行網上報名與現場報名。
4、正式報名時,填寫《2007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報考資格審查表》(此表可在網上下載),要求:
(1)貼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由考生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在其照片上加蓋公章,并對其所填寫的內容進行審查確認,填寫推薦意見;
(2)按照人事部公務員管理司的統一部署,由各地省級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
(3)《2007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報考資格審查表》一式肆份,在錄取階段時向浙江大學遞交。
四、復試、錄取及學習費用
(一)復試及錄取
1、錄取工作由浙江大學組織和確定,學校將按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的政策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確定全國聯考上限分數線。
2、上線考生經學校組織的政治理論考試及復試后,擇優錄取。復試工作由浙江大學和國務院西部開發辦人才組聯合組織,在指定的地點統一進行。
(二)學習費用
每位錄取學員須交納學費、論文指導費、論文答辯費共計3.3萬,其中,國務院開發辦補助1.1萬元/人,浙江大學補助1.1萬元/人,各地自負1.1萬元/人。
附表:一、《浙江大學西部地區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習班申請表》
070524附表1
二、《2007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報考資格審查表》
070524附表2
三、《推薦資格證明》
070524附表3
聯系人:
浙江大學公共管理MPA教育中心 王衛星
電話:0571-87951776
傳真:0571-87951142
國務院西部開發辦人才開發與規劃組 董雪兵
電話:010-68502786
傳真:010-68502782
國務院西部地區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00七年五月二十三日